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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田某沉迷超前消费,卖掉价值700多万的2套房都没能还上外债,他的行骗之手逐渐伸向同事……近日,上海普陀检察就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。田某号称在外经营着一家利润颇丰的公司,在旁人看来,尽管他只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,但家底丰厚,吃穿用度十分讲究,每次聚餐都是抢着买单。殊不知,“大方”又“有钱”的田某,其实是名超前消费的“卡奴”。2003年,他刚刚工作,恰好信用卡消费兴起,让他虚荣的心瞬间躁动起来。在他看来,信用卡保证了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品位,帮助他实现了充斥着名牌衣服、高端电子产品的奢靡生活。他几乎办齐了当时市面上所有银行的信用卡,再“以卡养卡”。几年后,还贷危机逐渐显现,田某生活入不敷出,开始接触小额贷款和网贷。面对自己无力偿还的巨大债务,田某只好哄骗父母拿出40多万积蓄替他还债。2017年,田某甚至卖掉房子,用300多万的卖房款还债,可这些钱在田某欠下的天文数字面前根本无济于事。一边还不上债,一边又忍不住装阔绰,田某因为信誉过低,已无法向银行及贷款公司借钱,于是他将目光瞄向同事。2021年8月,田某向多年好友小顾编造谎言,声称需要付房屋尾款,甚至跪在小顾面前。小顾心软答应了他,并以自己名义借出270余万元,全部转给了田某。田某还以相同理由或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等谎言为由,以同样手法骗取同事小梁70余万元、同事小彭97万元。田某向三人写了借条,并向他们保证,自己每月都会按时还钱,但之后却无力承担。后来,田某又出售了父母的房子,400多万的钱款也还不上他所有的债务。最终,走投无路的田某主动投案。经查,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,田某以上述手法骗取同事小顾等三人450万余元,后陆续返还上述被害人共计101万元,造成上述被害人损失共计348万余元。检察官认为,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实事、骗取他人财物,犯罪数额特别巨大,构成诈骗罪。近日,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,被告人田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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