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不接受你们(视觉中国)的观点,视觉中国无权销售我的作品。”8月15日,科普博主、星空摄影师戴建峰称自己的公众号用自己拍的照片,被视觉中国公司告知侵权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随后,视觉中国称这是个“误会”,对此,戴建峰发文回应,不接受!此事也让公众把目光再次投向视觉创作、版权保护以及创作者权益等问题。
那么,在朋友圈发一张未被授权的照片,需要赔偿么?日常使用网络图片作品,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请看本期《一颖看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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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高院融媒体中心
联合出品
支持单位:山东省法学会
本期专家:董英杰
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四级法官
文案、出镜:刘一颖
摄影、剪辑:杨帆
策划:王学文
责任编辑: 任戌盈
上观号作者:大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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