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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报全媒体讯(椰网/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)近日,屯昌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0名党员干部在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的问题。
据悉,为强化作风建设,锲而不舍纠治“四风”,今年2月,屯昌县印发了《关于严禁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规定(试行)》,明确规定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。然而,6月28日中午,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过程中,发现坡心镇干部、白石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吴永仲;坡心镇白石村委会委员黄雲浩;枫木镇市坡村党支部书记符禄;枫木镇市坡村党支部委员陈升芬;枫木镇双生岭村党支部委员王开文;枫木镇罗案村党支部书记彭家壮;枫木镇石岭坡村党支部书记陈锦标;枫木镇石岭坡村委会委员王江;枫木镇枫木社区党支部委员、居委会副主任蔡仁书;南吕镇大城村党支部委员、村委会委员林家运等10名党员干部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的问题。
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责令相关镇纪委对上述1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,并全县通报批评。同时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,引以为戒,时刻自警自省自重,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持续抓好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,加强干部“八小时以外”的监督管理,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,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严明纪律规矩,自觉做到令行禁止。
下一步,该县纪委监委还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和监督检查频次,对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问题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并深挖细查背后违规接受宴请、公款吃喝等“四风”问题,绝不姑息手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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