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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家长都有过这个疑问:药品开封一段时间以后还能继续吃吗?天津市儿童医院药剂科药师为您科普。
通常来说,药品上标示的有效期是指药品未经拆封,并在规定条件下存储时的有效期。开封后的药品不但药效会有所影响,甚至还会产生有毒物质。一旦打开包装,药品使用期限会明显缩短。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,要视具体保存条件而定。
瓶装片剂拆封后的使用期限一般为半年。儿童服用片剂时经常需要掰服,掰开后的药片稳定性大大降低,建议掰服剩下的药片在24小时内使用完。片剂易受潮变质,保存时需注意防潮,若片剂出现变色、霉点、斑点,则不能再使用。胶囊剂开封后易吸潮粘连,一般建议3至6个月内使用完。如药品有独立的包装不和空气接触,像铝塑板装药,在未破坏包装的情况下,则可以放心地使用到有效期之前。
颗粒剂开封后同样容易受潮,应放在阴凉干燥处保存,建议一个月内使用完。糖浆剂是儿童药物的常见剂型,已经拆封的糖浆剂建议在一个月内使用完。
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明确规定,滴眼液、眼膏剂等眼用制剂拆封后的使用期限最多不超过4周。软膏剂室温下最多可保存2个月。已经启用的胰岛素放在不超过30℃的室温阴凉处保存,可保存四周。(记者 狄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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